一、申请对象
1、在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任教的外国籍文教专家;
2、上述人员的随行配偶、父母、18周岁以下子女。
二、受理机关
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出入境窗口(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
电话:87758210
三、办理流程
1、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准备相关材料(请详见材料清单),到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盖章;
3、陪同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提交材料;
4、出入境窗口收取外籍人士的护照原件及其他纸质材料,提供“回执单”;
5、纸质材料审核通过,通常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续聘的外籍教师可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6、出入境窗口缴费,现场领取“居留许可”。
附《外国人居留许可》材料清单
①《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审批表》(需贴申请人标准照,申请人签字,国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盖章),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②住宿登记表(如住校外,住宿证明由管辖地住所的派出所出具,需本人前往并携带护照、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派出所)
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签发时间6个月之内,18周岁以下免交)
④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信息页、本次入境签证、本次入境章复印件)
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宁波市外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⑥“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报告(国际交流与合作部提供)
⑦ 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际交流与合作部提供)
备注:
1、若有随行家属,则每位家属均需准备一套材料(①-④,⑥-⑦项,其中该家属必须以S1探亲签证入境,并提供家属关系证明)
2、已拥有境外体检证明(签发时间6个月内有效)的外籍教师,请携带本人护照和境外体检报告,前往境内检验检疫局,换取境内体检证明。
3、请在入境中国3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否则将被公安机关以非法居留处于行政处罚500元/天或拒签。
宁波市外专局办事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宁穿路1901号,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A出口
电话:0574-87187756
宁波市出入境管理局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地址:宁穿路1901号,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A出口
电话:0574-87758210
宁波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海曙区柳汀街336号(妇儿医院北大门正对面)
电话:0574-8716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