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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

关于成立中国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与美国朱尼亚塔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0-16 14:54:13 点击量:173


我院与美国朱尼亚塔学院合作举办广告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证书编号:MOE33US2A20191991N)获得教育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相关中外合作办学文件精神,与美国朱尼亚塔学院充分沟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成立中国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与美国朱尼亚塔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管理委员会”)。

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中方院校党委书记

副主任:中方院校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中方院校分管外事工作院领导、美方院校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委  员:教务部、学院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法学院、人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负责人、美方院校国际合作主任、美方院校合作项目主任

联合管理委员会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承办学院,办公室主任由项目承办学院负责人担任。

联合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改选或补选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2、审议中美双方院校的合作办学协议;

3、制定合作办学项目发展规划;

4、审议合作办学项目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5、就合作项目的延续或终止提出决策意见;

6、双方决策层同意的其他职权。

联合管理委员会每学年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合作项目涉及的常规性问题。对合作办学中出现的突发或重大问题召开临时性工作会议,双方应提前沟通,由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举办。